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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凯:正确认识全面风险管理,尽快提高自身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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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22

 

    在 5月21日 2011陆家嘴论坛上,保监会吴定富主席明确表示,在“十二五”期间,保监会将继续推动行业的全面风险管理,增强保险公司对风险的识别和控制能力。“全面风险管理Enterprise Risk Mangement(简称ERM)”在全球乃至国内都已经推广很长一段时间了。国资委在2006年6月就已经出台《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保监会也在2010年底颁布了《人身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实施指引》,明确指出寿险公司应当建立起全面风险管理的四道防线,并对寿险公司在风险管理方面的一些重要问题进行了规范。这充分地说明了我国的政府监管部门已经越来越重视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问题。

 

    从根本上说, 全面风险管理(也有直译为企业风险管理)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工具或方法,而是一个贯穿于整个企业各个部门的过程,涉及到企业的各个层面,将整个企业的业务活动、各个管理部门和最高决策层有机地整合在一起。目前,很多保险公司都开始意识到风险管理的重要性,也慢慢的在企业中建立专职的风险管理的部门,并进行“风险管理”或是“全面风险管理”。但似乎并没有深刻意识到,风险管理不能局限在基层的风险控制。如果仅仅安装若干个风险管理软件,设置一些风险管理的标准,然后让雇员进行一些风险控制的措施,最后再向高层管理人员报告,这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全面风险管理。真正的全面风险管理一定是要由公司的董事会启动,通过管理层在企业内部实施的。换句话说,公司的高层必须对风险管理承担必要的责任,而不能只将权力下放由下属去进行“风险管理”。

 

    例如,早在2010年年初,中国保监会就进行过一次有关“中国寿险公司风险管理现状”的调查问卷,这份问卷覆盖了中国境内所有的寿险、养老险和健康险公司。在回收上来的35份有效问卷中,有25家公司已经设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但其中仅有14家公司的风险管理委员会是设立在董事会这一级别的;有18家公司设有风险负责人一职,但仅有其中的6家设有首席风险官;有24家公司设立了风险管理部,但只有10家公司的风险管理部门是独立设立的。从这份调查中可以看出,我国保险公司对全面风险管理的实施已经起步,已经开始加强对公司内部风险的管理,开始认识和防范一些可能出现风险,但是从全面风险管理的角度来看尚存在一些不足之处。这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风险管理的意识不足。我国的保险市场还处于发展阶段,许多中小公司的主要目标仍然是争夺市场份额。这就使得保险公司更加注重保费的收入而忽略的可能带来的风险问题。一些不良的保单常常会造成公司的巨大损失,而公司内部不同部门缺乏沟通则容易造成潜在的风险问题。第二,风险管理力度不足,管理人才缺乏。由于风险管理还是一个比较前沿的学科,全面风险管理这个概念是COSO在2004年才提出的。我国的保险公司对全面风险管理的内容尚不熟悉,人才储备明显不足,对于风险管理投入的物力、人力和财力也很薄弱。第三,全面风险管理的完整框架尚未建立。大多数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部门都相对孤立,无法与其他部门一起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在整个风险管理系统中存在着很多盲点和漏洞,从而导致较多的潜在问题。

 

    为了适应我国保险市场的快速发展,我认为保险公司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以尽快提高自身的全面风险管理能力。首先,要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组织结构。所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想要提高全面风险管理的能力,一定要有一个完善的全面风险管理架构。当然,这一点需要由监管部门推动,各大保险公司积极配合。保险公司应当从董事会层面着手建立风险管理决策和负责体系,并逐层下放,使整个公司确保相同的风险管理目标。全面风险管理架构还要求各级管理部门共同参与,不能各自为战,从而达到保险公司内部“全面”的管理和各个部门的全员参与。其次,提高对风险的识别能力。如果想做好风险管理,一定要对潜在的风险有着足够的认识。保险公司往往会把风险看做盈利的机会,因此对风险的识别就变得更为重要。这就要求保险公司需要建立一个包括风险管理、审计、合规、定价、投资等等各个职能部门的多层次的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机制。这方面保监会已经有了相关的规定,并建立了相应的分支机构、总公司职能部门、风险管理部门和内部审计部门的四道防线。各公司则需要在此基础之上,建立适合自己公司的风险识别量化体系。最后,需要加强对风险的应对能力。保险公司在传统意义上的一些风险管理方法主要是靠公司自身的资产负债管理,比如选择性承保和再保险等等手段。但随着各种金融衍生品的出现,传统的一些风险管理手段和方法已经不足以抵御保险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这就要求保险公司加强对自身风险管理能力的提高。比如引进更多的风险管理人才和技术,扩大风险管理部门的规模等等。

 

    “十二五”时期是保险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向、提高综合风险管理服务能力的关键时期,我国的保险公司应根据自身具有巨大经营风险这一特点,尽快建立一个由上至下的,涵盖整个企业的、多层次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改进,以此应对“十二五”这个关键时期可能出现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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