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4am永利集团 | 中心概况 | 理事会员单位 | 下载专区 | 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 | 风保学社   
孙祁祥:入市尴尬与困境缓解

304am永利集团(NO.1)·官方网站

    从保险业发展的历史来看,保险市场对资本市场的依赖和需求源于两个事实。第一个是由保险业的经营特点所决定的对资本市场的依赖。这是说,保险业在收取保费和支付赔款给付之间存在时滞,有大量的资金将在一个时期之内滞留在保险公司里。为了使其保值增值,保险业需要进行资金运用,其中的一个重要渠道就是投资于包括股票、债券等在内的资本市场,这就产生了保险业对资本市场的第一层依赖关系。第二个是由保险产品的特点所产生的对资本市场的依赖,也就是说,保险公司所提供的产品中直接包括投资元素,其所收取的保费中有一部分是要作为投资运作的“本金”的。由此产生了保险业对资本市场的第二层依赖关系。
    历史地看,保险业对资本市场的两层依赖关系都不是保险业一经产生就存在的。以对资本市场具有更紧密联系的寿险业为例,当保费的缴纳还是自然保费的方式,或者当绝大部分险种都是定期保险的时候,保险公司没有大量的资金滞留,保险业对资本市场甚至都没有多少第一层的依赖关系。只能当保费缴纳方式从自然保费演进到平准保费、险种从定期险发展到终身险,特别是发展出年金险以后,保险业对资本市场的依赖才逐渐加强。从第二层依赖关系来看,保险产品中有投资元素的可以包括分红产品、变额寿险(即投资连结产品)、万能寿险产品等,但真正具有投资功能的产品还是变额年金、变额寿险、万能寿险和变额万能寿险等产品(美国市场上的称谓),而这些产品的出现都大大晚于资本市场的发展。以英、美、日这三个世界著名的保险市场为例。伦敦证券交易所滥觞于1698年,第一家寿险公司成立于1699年,类似的投资连结产品(英国称unit linked product)只是在上个世纪70年代中期才出现在市场上的,这时距离证券交易市场的发展已经有200多年的时间。美国的纽约证券交易所成立于1792年,美国的第一家寿险组织成立于1759年。而直到1954年才推出第一张变额年金保单,1976年推出第一张变额寿险保单,1977年推出第一张万能寿险保单。这时距离证券交易市场的发展已经有140多年的时间。日本东京证券交易所成立于1879年,第一家寿险公司明治生命成立于1881年;但直至1986年才推出变额寿险,这时距离证券市场的发展也过去了100多年的时间。由此可见,发达国家保险市场对资本市场的第二层紧密依赖关系大致出现在20世纪中叶以后,而此时它们的资本市场都已经相对非常完善了。
    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在1991年成立深圳证券交易所,1980年恢复保险业,到1999年签发第一张投资连接保险,这时距离证券市场的发展只有8年的时间。差别是显而易见的:在西方发达国家的保险业对资本市场有很强需求的时候,后者已经是相对非常成熟和完善的了。而在中国的资本市场很不成熟、很不完善的情况下,中国的保险业的投资需求已经极其旺盛,对资本市场的依赖也极其强烈。于是,尴尬也就出现了:我们的资本市场还没有来得及完全达到“婚嫁年龄”,保险市场就对其表示出了浓烈的婚配愿望。
    那么,中国的保险业能否等待资本市场再成熟一些后再产生出对资本市场的这两层依赖关系呢?回答几乎是不可能的。从第一层依赖关系来看,首先,保险公司不可能再以自然保费的方式收取保费;其次,保险业也不可能仅销售定期寿险,而且,人口老龄化的趋势决定了年金险将是保险公司的重要险种,而此类险种的资金规模通常很大;再次,即使是像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人们的收入水准也决定了保费规模不可能再像300多年前的英国、200多年前的美国那么低。因此,庞大的资金流决定了保险公司必然要在资本市场上寻找投资运作工具。再从第二层依赖关系来看,由于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导致中国的保险市场对资本市场的依赖甚至更强于西方发达国家。第一,随着经济的发展,消费者手头的余钱越来越多,并且中国的消费者本身又具有非常强烈的储蓄倾向,而银行利息越来越低,资本市场的风险又太大,消费者需要为资金另寻出路;第二,国外的保险市场已经发展出了分红、投资等保险产品,国内保险业不可能不利用自己的“后发优势”,学习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设计出相应的产品来满足多元化消费者的需要;第三,混业经营在国际上已经成为一个明显的发展趋势,国内保险业不可能坐视这种局面,将自己完全囿于传统的业务之中。
    这是一种两难!而在我看来,缓解这种两难困境的方法可能有以下几点。
    第一,进一步培育和发展股票市场,使其成为消费者投资的主渠道。这样,真正需要进行投资的消费者就可以进入股票市场,而不必采取“迂回”的方式先进入保险公司,再进入股票市场。这种做法对消费者实际上是很不利的。第二,不要对保险资金入市寄予过高的期望。从理论上来说,保险资金具有稳定股市的作用,但这是从西方较为成熟的资本市场上得出的结论。因此,有关部门决不能因为有了“保险资金”这个“机构投资者”的进入,而对其将稳定股市做出较高的预期,放松或者延缓其他方面应当进行的制度建设。“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如果市场的投机性仍然很强,保险资金为了自身利益,也可能做出“理性”的选择,短期操作而不是长期持有,由此使庞大的保险资金可能成为市场巨大的破坏力量。第三,大力发展债券市场。发达国家的实践表明,债券因其安全性和稳定的收益性成为西方国家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首选。而目前我国的债市规模很小,这种格局很不利于保险资金的有效投资组合和资产负债匹配管理。第四,保险公司在考虑不同消费者的需求、提供多元化产品的同时,一方面应根据目前资本市场的状况和其他因素,合理安排各种险种的结构,另一方面要严防营销员的误导。第五,要对消费者进行有关保险的正确启蒙教育,灌输“保险的第一位功能是保障”的意识,消除其将保险首先作为投资品的误解。

2004-10-29

Baidu
sogou
友情链接   北京大学  |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
版权所有:北京大学中国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
地址:北京大学经济学院343室(100871)    电话:(8610)6276-7308    理事会员专线:(8610)6417-8390    传真:(8610)6276-7308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