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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新立:恐怖主义风险:保险业面对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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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07

 

    近年来,恐怖主义风险有蔓延的趋势,虽然各国都加大了防恐力度,但风险事件的发生仍然使人们猝不及防。日前美国波士顿马拉松比赛中发生的爆炸事件令世人震惊,而4月23日我国新疆喀什巴楚县发生的严重暴力恐怖袭击更使得恐怖主义风险在国内受到空前关注。保险作为风险转移的重要手段之一,是否可以承担恐怖主义风险?

 

    恐怖主义风险的影响不仅是显而易见的人员伤亡和建筑受损,还包括可能导致更多损失的间接影响,即如果无法获得足够的恐怖主义保险,可能会导致无法取得新项目的融资。

 

    实际上,在“9・11”事件之前,恐怖主义活动风险并未受到保险业的重视。一直以来,虽然美国遭受的恐怖袭击较多,但年均因恐怖事件致死14人与每年交通事故致死4万余人相比还是显得微不足道,因此在“9・11”恐怖袭击事件之前的保险市场上,直接保险商以很低的保险费率承保了恐怖风险,甚至有的保险商以零费率在保险合同中加入了承保恐怖风险损失的条款,相应的,再保险商也以这样的费率承保了恐怖风险。

 

    “9・11”事件使得美国保险业出现了有市场数据记录以来(超过100年的时间)的第一次净亏损,同时一些大的欧洲再保险商也损失惨重,保险业对待恐怖主义活动风险的态度发生了根本改变,绝大多数非寿险公司都迅速撤出了恐怖风险承保市场,或者将恐怖风险的承保费率提高到了一个投保人难以承受的程度。但美国政府很快发现,缺乏保险保障使得一些大型工程停止或延期,2002年已有17个州的价值150亿美元的房地产项目被搁置或取消,经济恢复遇到困难,而且一旦类似“9・11”的恐怖袭击再次发生,对美国的经济和社会大众的影响将会十分严重。在这样的背景下,2002年11月26日,美国国会通过了恐怖风险保险法案(以下简称TRIA),由政府承担超出保险公司自留比例的一部分损失,TRIA旨在通过避免市场崩溃,保证保险广泛的可获得性和可支付性以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同时也为私人保险市场提供一个过渡时期,使其从“9・11”事件冲击之后的混乱中稳定下来,恢复对恐怖风险保险的定价,并建立足够的准备金来应对未来的损失。

 

    TRIA实施之初,政府原本是希望在市场稳定以后将主导权让位于私人市场,因而设定了“日落条款”,即除非得到授权加以延伸,这一计划将在2005年12月31日结束。但随后因调查表明保险业发展恐怖风险定价的能力以及独立提供私人保险的能力还是不足,为了利于保险业积累承保能力,同时也使得社会经济中的投资者能够发展长期投资项目,TRIA两度修改延期,项目触发损失额提高到1亿美元,保险公司的风险自留额比例(占保险公司上年直接承保保费收入的比例)变更为20%,在超过自留额的情况下,联邦政府的损失分担比例由原来的90%减小到80%,该计划还提高了联邦政府强制摊回的数额,强制摊回的上限由原来的150亿美元提高到275亿美元。

 

    自TRIA实施以来,恐怖主义风险保险的费率经历了逐渐降低到稳定的变化过程,单独承保恐怖主义风险的保险有了较大的发展,大型企业还出现了通过成立自保公司来处理恐怖主义风险的趋势,60%的商业保单中覆盖了恐怖主义风险。2014年底,第二次延期的TRIA即将到期,而此次波士顿马拉松爆炸案令美国的保险公司深感忧虑。在4月21日-24日于洛杉矶举行的风险与保险管理协会2013年年会上,恐怖主义保险是重点讨论的议题之一。韦莱保险经纪公司CEO史蒂夫即表示:TRIA需要再延期,这是保险业利益的需求,也是宏观经济形势的需要,公司投资基础设施以及其业务的发展和增长的能力都需要恐怖活动风险保障。怡安集团自保与保险公司管理部门的人员也表示:近年来更多的公司选择专业自保公司来管理恐怖活动风险,目前通过专业自保公司完成的恐怖活动保障已达505亿美元,如果TRIA在2014年到期,自保公司的责任将大于其资产,恐怖活动保单的价格将会提高。其他公司,包括苏黎世、韬睿、惠悦等公司的负责人都表示,希望TRIA能够延期。

 

    除了美国之外,“9・11”事件之后,很多国家和地区都建立了各自的恐怖风险保险制度,在我国,随着恐怖主义风险意识的增加,国内相关保险的需求也日益增多。越来越多的中资保险公司也将恐怖主义风险责任纳入扩展条款,如企业财产险和公众责任险等,建筑安装工程类保险和机器损坏险有的公司仅可扩展承保暴乱活动,一些公司在人身意外伤害险中可以扩展承保恐怖主义风险,但保险金额有限制。而雇主责任险以及以个人渠道、银保渠道销售的寿险产品都无法承保恐怖主义风险。

 

    对恐怖袭击风险的管理已经成为世界各国社会经济发展必须面对的挑战,对我国保险公司来说,迎接挑战的任务十分艰巨。因为我国恐怖主义活动风险缺乏数据,精算上有很大困难,保险公司缺乏恐怖主义活动应急处理经验和理赔经验,加之再保的不易获得,政府也没有相应支持,我国保险公司尤其是个人寿险在承保恐怖主义活动风险时还是较为谨慎。但恐怖主义活动风险无法避免,保险公司应积极关注国外相关保险产品的发展,积累国内资料,寻求风险分散途径,逐步提高恐怖主义活动风险的承保能力。其中,由于短期内不可能有足够的基于同一条件的损失数据,对恐怖主义活动的跟踪和预测就显得尤为重要,据统计,美国有90%的恐怖活动经过事前预警得到了很好的控制。其次,恐怖主义风险损失可能是巨大的,应积极寻求来自政府及资本市场的风险分散方式,使得恐怖主义保险市场得以逐渐发展。

 

转载于《中国保险报》“北大保险评论”395期,2013.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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