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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 伟:2007年中国保险业回眸与思考(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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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险市场的新需求:政策性农业保险。2007年4月,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首次获得中央财政10亿元资金支持,并确定6个试点省区和种养业承保范围。2007年7月,国务院在《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国家建立能繁母猪保险制度,保费由政府负担80%,养殖户(场)负担20%,并逐步开展生猪保险,建立保险与补贴相结合的制度。保险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对于农业风险管理,保险机制是适用的,但同时由于农业风险的特殊性,通常需要政府的政策性支持(如保费补贴、税收优惠、贷款优惠等)。长期以来,中国政府没有对农业保险给予应有的政策性重视,没有充分理解政策性农业保险对于保障和发展农业、保障人民基本生活、保障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重要意义。这种长期的偏差和缺憾在2007年终于得到了一定的修正和弥补,在政府政策的支持下,社会对政策性农业保险产生了新的需求。此外,在农业保险方面还有很多工作值得拓展,比如将政策性农业保险与小额信贷结合起来,有可能走出一条农村脱贫的新路子。
    车险市场的新关注:交强险。交强险自2006年7月1日正式启动以来,运行一年半争议不断。2007年12月14日举行了备受关注的交强险费率调整听证会,这是我国金融业第一个全国性听证会,也是第一个为“降价”举行的听证会。在听证会上,各方观点得到比较充分的表达,但在一些重要问题上如关于交强险首年财务报告的解读、关于交强险经营费用的认定,仍存在明显分歧。在许多表面问题背后,有一个更深层次的关于交强险经营模式的问题。中国目前的模式是:政府确定统一费率,然后交由保险公司经营。前一半是“计划”,后一半是“市场”,是一种混合模式。在这种模式下,“不盈不亏”很难把握,而且不论实际是盈利还是亏损,都容易遭到诟病。所以,这种交强险经营模式亟待改革。推行交强险制度是一件好事,但任何一项制度都有一个从不完善到逐步完善的过程。我们要看到,中国的交强险是在法律有缺陷、模式有缺陷的情况下启动的,很多问题不是保险监管部门、甚至不是行政部门可以解决的。因此,需要特别强调行政部门之间、行政部门与相关立法和司法部门之间加强沟通协调。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将交强险这一本质上有利于社会和谐的制度办好。
    中介市场的新思路:《关于保险中介市场发展的若干意见》。2007年11月,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险中介市场发展的若干意见》,这是保监会首次出台保险中介领域的综合性指导意见,将成为指导今后一个时期保险中介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之所以要大力促进保险中介市场发展,至少有两个方面的原因:其一,从实证角度看,保险中介已经成为保险市场的重要主体,2007年前3个季度,全国保险公司通过保险中介实现的保费收入为4,288亿元,占全国总保费收入的80.49%;其二,从规范角度看,保险中介在保险市场中理应发挥重要作用(如《意见》提到“发展保险中介市场有利于扩大保险覆盖面、有利于完善保险市场机制、有利于推动保险公司转换经营机制、有利于发挥保险在综合风险管理中的作用”)。而且,从其他行业和其他国家保险业的发展情况看,“中介”完全有能力发展得很好、甚至具有很强的“市场势力”,加乐福超市和国美电器就是很好的例子,泛华保险服务集团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也能说明一定的问题。中国保险业,从某种程度上讲,“成也中介,败也中介”,在这种情况下,重视保险中介市场发展,提出新思路和新举措,给人一种“久违”的感觉。
    偿付能力监管的新框架:《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2007年11月,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与2003年的“1号令”相比,此次新《规定》在偿付能力监管的理念、思路和框架等方面都有不少新突破。当然,保险偿付能力监管制度的完善,决不是通过发布一个或几个规定就可以解决的,至少还需要在相当范围内达成“制度共识”。对于当前的保险偿付能力监管改革,我们认为应有五个基本认识:第一,偿付能力监管是保险监管的核心。第二,偿付能力监管是一项复杂系统工程。它不仅需要一个规范的核心制度,而且需要许多完善的配套制度(如保险保障基金制度、市场退出制度、会计制度和精算制度等);它不仅需要一套定量的技术监管指标,而且需要一套定性的风险判断工具。第三,应当及时跟踪国际偿付能力监管新趋势。比如,欧II所强调的体现风险导向、激励内部控制和加强市场约束的偿付能力监管理念就十分值得我们借鉴。第四,偿付能力监管标准应当符合中国现实。必须充分考虑中国保险业的特殊发展现实,提升监管标准的科学性。第五,保证监管执行力应当超越利益冲突。目前,不仅大小公司之间、偿付能力充足与不足的公司之间存在冲突,而且在保险监管机构内部也存在一定的冲突,如果这种利益冲突不能超越,那么即使偿付能力监管制度设计很好,也不能保证其在现实中的执行力。
     冬去春来,万象更新。2008年是中国经济改革开放30周年、中国保险业恢复发展28周年,独立的中国保险监管机构成立10周年的重要历史年份。2008年的中国保险业,值得期待。(完)

2008-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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