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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硕_77:保险业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体系介绍

张佳(安永亚太区精算服务部精算和保险风险管理咨询服务高级经理,中国保监会偿付能力咨询委员会委员)

    2017年11月24日下午,经济学院专硕课程“风险评估与管理”第一次讲座在北京大学经济学院403会议室举行。来自安永亚太区精算服务部的张佳女士以“机遇与挑战――保险业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体系介绍”为主题,介绍了保险业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体系(以下简称“偿二代”)的产生背景、制度安排及其对行业的影响。

    讲座分为三个部分。在第一部分中,张佳女士介绍了“偿二代”体系建设的背景。她指出,随着中国保险市场的风险日趋多元化和复杂化,传统的“偿一代”监管体系不能全面反映风险水平,已经无法有效支撑保险行业的持续发展和市场化改革,更注重风险导向的“偿二代”体系由此应运而生。之后,张佳女士简要梳理了“偿二代”建设的时间进程及重要节点。

(图一:张佳女士演讲中)

    第二部分是对“偿二代”体系制度安排的具体分析。在对“偿二代”的总体制度特征进行概括后,张佳女士依次列举了构成“三支柱”(资本充足要求、风险管理要求、信息披露要求)的17项监管规则,具体叙述了各项监管规则所针对的风险及相关指标的计算方法。她强调各个监管规则中均蕴含着“风险导向”的思想,目的是通过这些规则,更好地反映公司真实、全面的风险水平。

    第三部分则关注“偿二代”监管体系带给保险行业的机遇与挑战。张佳女士列举并对比了“偿二代”实施前后行业总体及部分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数据,指出由于“偿二代”对风险更为敏感,能够更好地识别不同风险的保险公司,因此在“偿二代”实施后,经营稳健的公司和偏向于保障型产品的公司可以得到相对更多的资本释放。最后,张佳女士还就“偿二代”下保险公司的经营战略调整提出了建议:第一,要综合考虑负债端产品设计与产品策略;第二,要综合考虑资产端资产配置与会计分类;第三,要综合考虑资本预测与管理规划;第四,要将风险管理建设嵌入经营决策;第五,要构建高效顺畅的自动化报告披露流程。

(图二:会场全景)

    讲座后,张佳女士还和同学们就“偿二代”的一些相关问题进行了交流讨论。本次讲座对课堂所学内容进行了补充,加深了同学们对“偿二代”的理解,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 杜震啸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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