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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2次:Overconfidence, Insurance, and Price Classification

2026年6月10日下午,第182次RMI(Risk Management and Insurance)读书讨论会在北京大学经济学院302会议室举行。本次读书会特别邀请西方经济学专业2022级博士生朱宇轩就“Overconfidence, Insurance, and Price Classification”进行了汇报。郑伟老师、吴泽南老师、刘新立老师、陈凯老师以及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全体博士生参与了此次讨论会,会议由2024级博士生纪昊阳主持。

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保险公司能够越来越直接地观察到消费者的多维信息,包括客观风险和主观风险感知(如社交媒体所反映的过度自信倾向)。与此同时,许多消费者存在过度自信或过度乐观的行为偏差,低估自身的风险水平。在此背景下,本次报告围绕两个核心研究问题展开:第一,保险公司应当被允许观察消费者的哪一类信息?第二,在不同的市场结构(竞争市场或垄断市场)下,最优的信息政策应当是什么样的?

研究构建了一个包含三种类型消费者的保险市场模型:理性高风险者、理性低风险者和过度自信的高风险者(后者认为自己属于低风险)。研究比较了五种定价机制:无分类、按客观风险分类、按主观信念分类、按天真/过度自信分类以及完全信息分类。主要结论表明,在竞争市场中,完全信息分类并不总是最优:当过度自信消费者占比较高时,低风险消费者对过度自信群体的交叉补贴负外部性占主导,完全信息成为最优;当过度自信消费者占比较低时,基于信念的分类(将低风险与过度自信者合并)可通过正外部性提升整体福利,甚至无分类机制也可能等价于信念分类而成为最优。在垄断市场中,信息分类会消除高风险者的信息租金,从而降低消费者福利;但若低风险消费者比例过小,其正外部性不足以同时保护高风险者和过度自信者,此时将其中一类群体分离出去反而可能优于无分类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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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讨论环节,与会师生就模型假设、福利测度方式以及潜在实证研究的可能性进行了深入交流,包括保险理论领域的研究进展、该研究在不同保险市场的具体情境下的可能拓展空间等。大家认为,该研究为保险业监管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揭示了市场结构与消费者行为偏差共同作用下,“更多信息未必更好”这一反直觉结论,具有很强的学术价值与现实意义。

本次读书讨论会有效促进了保险理论与实践的融合,不仅加深了师生对行为保险理论前沿的理解,也激发了大家对保险市场监管与政策设计的研究热情。

(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 纪昊阳 供稿/供图;姚奕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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