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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社模拟法庭决赛举行

   
    2015年11月15日晚,北京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社模拟法庭决赛在经济学院305举行,经过初赛的精彩比拼,有两组队伍进入决赛,分别是原告(李雪娇、杜震啸、高静涛小组)和被告(谢丽燕、杨阳、张舒婷小组)。本次模拟法庭邀请了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主任郑伟老师、保监会博士后王起国、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博士后完颜瑞云和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生秦云担任评委。本次比赛的审判长由齐鹏飞担任,李铮担任主持人。

    此次活动讨论的案例系某汽车损失保险项下的保险金理赔纠纷案,保险公司因被保险车辆尾气排放不达标,未获得年检合格证而拒绝支付保险金。

    首先,原被告双方宣读起诉状和答辩状。根据双方书状,法庭归纳本案争论的焦点:尾气检测不合格是否显著增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保险公司是否对免责条款尽到明确说明义务以及该条款在内容上是否加重了投保人责任。双方当事人围绕案件本身进行了举证和质证。

(图一:原告组认真思考)

(图二:被告组积极讨论)

    接下来进入精彩的自由辩论环节。原被告首先针对汽车尾气年检不合格是否显著增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进行辩论,最后法官裁定,按照常理,汽车尾气年检不合格不会显著增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且除此项外,其它车检项目都已达标,因而不能认为保险标的处于显著增加的危险状态之中。接下来,双方针对保单中的免责条款是否违反了合同订立的公平原则进行了精彩的辩论,原告组辩手紧紧抓住免责条款有失公平进行辩论,认为该条款加重了投保人的责任,系无效条款,他们的论证丝丝入扣,紧紧把握核心要点,稳如泰山,坚如磐石;被告组辩手则用一个个精彩的类比进行反驳,搅乱原告组思路,化被动为主动,展现了高超的辩论技巧,他们认为,该免责条款是在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前提下制定的,且保险公司已经尽了明确说明义务,此外,保险公司因投保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进行免责声明并无不妥。

    随后,双方从案件事实、保险行业规范、法治精神和维护公平正义等方面进行了精彩的最后陈述,立意高远,娓娓道来,比赛在热烈的掌声中结束。

    最后,郑伟老师对原被告两组的表现进行了精彩点评。郑老师从案例法理、相关法规、双方现场表现等方面入手,对整场活动进行了深入的总结。

(图三:郑伟老师精彩点评)

    经过四位评委老师的讨论和评分,原告小组为本次模拟法庭的获胜者,被告小组的杨阳和原告小组的杜震啸为模拟法庭的最佳辩手。郑伟老师为参赛和获奖选手颁发了奖品。

(图四:参赛人员合影留念)

    模拟法庭的比赛虽然已经结束,但作为风保学子,了解法、运用法、思辨法,我们仍然在路上。


(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 李铮、齐鹏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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