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大学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有关规定,我校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将对获得初取资格的免试生,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正式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请获得我院专业硕士、直博生推免初取资格的免试生,在6月25前将证明材料(即含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的本科四年完整成绩单,并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邮寄或送至北京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经济学院117,邮政编码:100871,并请注明学生类别,即:专业硕士、直博生。
资格复审要求: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 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含);
3. 取得推荐免试初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4.自取得推免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此项审核以政审结果为准)。
温馨提示:
1.如因本科所在学校原因,不能在前述规定的邮寄日期前提供相关材料,可以在获得前述规定材料后再行补寄/送;但会延误录取通知书的发放,届时请提供新的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
2.本院学生资格复审工作,将由学院相关部门协同办理,无须学生提交材料。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
2019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