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2016-2017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已经启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学院组织机构
经济学院成立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由学院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相关领导、行政管理人员、班主任、教师和学生代表为小组成员。
二、参评资格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校正式注册、参加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合格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本科生、第二学士学位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可提出申请。入学第一年的本科生(含第二学位)原则上不得申请。超出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的学生原则上不得申请。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或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或已经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
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硕博连读学生,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
三、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学习、科研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突出;
5.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本科生(含第二学位),学习成绩和素质综合测评排名均应达到评选范围的前10%;申请国家奖学金的一年级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考核评价情况及前置学位学习成绩突出。
四、名额分配与推选要求
经济学院共有18个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其中本科生8个、硕士生5个、博士生5个。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的获奖金额分别为8000元、20000元、30000元。
1、本科生
人数不足50人的系有1个推荐名额,人数达到或超过50人的系有2个推荐名额。
2016级本科素质综合测评年级前6名具有申请资格,须本人申请并经班级推荐。
2015级、2014级本科金融学系每班推荐2人,候选人为所在班级素质综合测评成绩前2名。除金融学系外,2015级、2014级本科各系每班推荐1人,候选人为所在班级素质综合测评成绩第1名。
2、硕士生
2017级金融专硕可最多推荐5人,保险专硕可最多推荐2人,税务专硕可最多推荐2人,国际商务专硕可最多推荐2人。候选人须向班级内部提交不超过500字的自我陈述,陈述上一学年度学习科研、社会工作等情况,后由班级经公平、公开程序完成推荐。
2016级金融专硕推荐5人,候选人为班级素质综合测评成绩前5名;保险专硕推荐2人,候选人为班级素质综合测评成绩前2名;税务专硕推荐2人,候选人为班级素质综合测评成绩前2名;国际商务硕士推荐2人,候选人均为班级素质综合测评成绩前2名。
3、博士生
2017级博士班可最多推荐2人,申请人须向班级内部提交不超过500字的自我陈述,陈述上一学年度学习科研、社会工作等情况,后由班级经公平、公开程序完成推荐。
2016级、2015级、2014级博士每班推荐2人,候选人素质综合测评成绩须合格并经班级同意推荐。
五、评审程序
1、经济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按照推荐名额分配计划,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标准,对申请的学生在综合素质测评的基础上进行考查,评出初评名单。经济学院将对初评结果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征求意见和接受学生申诉。
2、公示无异议后,经济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向学工部提交相关材料。
3、北京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初评结果,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征求意见和接受学生申诉。
4、公示无异议后,提请校长办公会审议。
六、材料提交
需要提交的纸质版材料有:
1.《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该表需上交教育部审核,请严格按照表格最后一页要求填写)一式两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一式一份。
2.证明材料:
竞赛获奖请提供获奖证书和获奖作品简介复印件;
各级别(如校级、院级、社会组织或企业设立等)奖学金、奖励需要提供证书复印件;
期刊发表的文章和论文,需要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和文章前5页复印件,如已被刊物接收,可使用加盖刊物公章的用稿通知单;
专著请提交封面、封底复印件。
需要提交的电子版材料有:2016-2017学年信息统计表(附件1)
请获得班级推荐资格的同学,于9月29日(周五)中午12:00前,将以上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学院121学生工作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econjiangzhu@126.com。
以上如有疑问,请致电18811458846或发邮件至econjiangzhu@126.com询问。
附件:
1.2016-2017学年信息统计表
2.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