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经济学院2017级拟录取研究生:
思想政治审查主要强调对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进行审查。因此,对拟录取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审查是保证入学新生思想政治素质的重要环节。按照《北京大学关于对拟录取研究生思想政治审查的试行办法》的相关要求,2017年研究生政审工作面向所有拟录取的2017级研究生(不含港澳台学生及留学生)进行。为做好今年的政审工作,现就相关信息及注意事项进行通知:
一、政审对象
政审面向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拟录取的2017级研究生(不含港澳台学生及留学生)。考生根据个人情况,选择转档和不转档。研究生新生的人事档案是否转入我校,与该生入学后是否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公费医疗,以及毕业后是否参加就业派遣等工作密切相关。一般来说,统考生和推免考生均需要转档(本院保研同学除外)。
(一)转档:
原学习单位不在北京大学经济学院的统考生和推免考生。
(二)不转档:
1.原学习单位在北京大学经济学院的统考生和推免考生;
2.自行决定不转档的拟录取研究生(需在入学初提交书面不转档个人说明)。
二、政审程序
1.目前需要统计各位研究生考生的工作单位(或所在院校)及档案所在单位,请务必于5月26日前填写信息统计问卷。
问卷链接:https://www.sojump.hk/jq/14113636.aspx
2.我们将在5月29日左右寄出“北京大学研究生录取调政审通知”(不转档学生)或“北京大学研究生录取政审和调档通知”(需转档学生)至考生所填信息统计问卷中的地址;原学习单位为北京大学及其他需自取调档函的同学请到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北京大学经济学院 )自取调档函。
3.请各位考生督促档案所在单位帮助完成“北京大学研究生政治审查表”(不转档考生)或“北京大学思想品德鉴定表”(需转档考生)。
4.需要转档的考生,非应届生请督促档案所在单位在6月9日前将《思想品德鉴定表》及全部档案材料一并寄往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应届生在6月9日前将《思想品德鉴定表》寄往北京大学,7月28日前将全部档案材料寄往北京大学经济学院。
不需要转档的考生应在6月9日前将《北京大学研究生政治审查表》寄往北京大学经济学院。
政审材料和档案寄送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5号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北京大学经济学院 ),收件人为林琪贺老师或吕瑞石老师,切勿寄送至其他地址。
5.经济学院不接受任何到付的信件(快递)。
三、关于政审工作的一些说明
1.应届考生(推免及统考,不包括北京大学其他院系考生)由于所在学校不能于6月9日前提供全部档案材料,一定要在7月29号前寄出全部档案。
2.考生本科毕业后档案存放在统一的管理机构或人才中心,档案存放机构提供的政治思想鉴定一般只简单写“经阅档,未发现有违法乱纪现象”等。此种情况下,请考生具体工作单位再提供一份鉴定,主要说明在单位工作情况,工作期间有无违法违纪、有无参与邪教组织等;如在不同单位工作过,鉴定上的时间应该能够连续接上。
3.如考生本科毕业后未就业,可请考生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有关机构开具证明,主要说明居住期间有无违法活动、有无参与邪教组织等。
4.如考生入学前处于工作状态,符合当年教育部政策和北大招生简章规定,并且本人要求档案转入,可按应届生方法办理调档政审。
5.如考生本科或硕士阶段在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校就读,希望能由就读高校出具介绍信或推荐信,或请户籍所在地教育局出具介绍信。
6.本校除经济学院以外其他院系同学免试保送攻读我院研究生的学生算作转档。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吕瑞石,电话010-62750931,邮箱18810334497@163.com;林琪贺,电话010-62750931,邮箱18811458846@163.com。 另附2017级新生硕士群、博士群二维码分别如下,请新同学们扫码进行以方便及时交流。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