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经济学院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采用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和“申请-考核制”两种招生方式。“申请-考核制”申请人须按照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经济学院相关要求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经济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对材料审核评估后确认是否给予考核资格,对符合条件者通过考核择优录取。具体办法如下: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报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②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国(境)外院校取得学位者,还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的人员,可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已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作者身份),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5名(含))。
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二、网上报名
申请人应在2020年10月14日12:00至12月4日12:00内登录北大研招网(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applications/)进行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网上报名具体办法详见博士研究生报名公告(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报名费用为每个报考志愿200元,须在上述报名时间内在北大研招网在线支付;一旦缴费成功,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申请人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我院收到申请人报名材料后,该申请人的报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因申请人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我院只允许考生填报1个志愿,请慎重报考。填报志愿时无需填写导师。
三、提交报名材料
网报成功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在2021年1月8日17:00前向我院招生办公室(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经济学院223室,电话:010-62755817)寄(送)达以下所有申请资料。请按下述材料顺序整理、依次放置,并装于档案袋内。建议采用EMS或顺丰快递,不接收到付的快递或包裹。只在网上报名而未邮寄或未按时寄(送)达材料者、只邮寄材料而未进行网上报名者、邮寄材料不全者,一律视为自动放弃申请。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1) 北京大学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方可在报名网站下载报考登记表,打印后须在第2页和第3页上签署本人姓名;
2) 身份证复印件;
3)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入学前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院校获得者,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 本科毕业院校以及硕士毕业(或在读)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
5) 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学位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
6) 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3000字左右,模板下载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个人陈述中的指导教师及研究方向无需填写;
7) 两封专家推荐信,须分别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专家须为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者,模板下载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8)5年内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有效期依英语水平证明的类型具体确定,有效期自入学年的 9 月 1 日起向前推算):
①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成绩60分(含)以上(2017年1月-2019年1月参加考试);
②雅思(A类)成绩6.5分(含)以上(2019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③TOEFL(IBT)成绩90分(含)以上(2019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④GRE成绩310分(含)以上(2016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⑤GMAT成绩650分(含)以上(2016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⑥国家英语六级成绩580分(含)以上(2016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⑦国家英语专业四级、八级成绩合格(2016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⑧全国外语水平考试(PETS5)成绩合格(2016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⑨在相应的英语国家或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习并已获得学位(2016年9月1日后获得,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考生须提交上述英语水平证明之一,且成绩符合要求,复试时携带原件进行确认。
四、选拔方式
初审
根据申请人的材料,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候选人。
复试
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3月中下旬。具体考试安排请关注本院网站发布的复试通知。
进入复试后,申请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外语水平证明原件等材料,供学院核查。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供核查。如学院对学历学位证书或外语水平证明等材料有疑问时,申请人须按照学院要求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复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差额甄选。主要考察申请人的学术水平、外语能力、思维能力、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格主动性、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
笔试含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测试,由学院统一安排。笔试内容包括政治经济学、高级微观经济学、高级宏观经济学、高级计量经济学等,不指定参考书目。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60分及格。
面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要求,综合考查申请人知识背景、思维逻辑、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掌握程度,并对申请人英语运用能力进行测试。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分钟,采用百分制计分,60分及格。
五、录取
笔试、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或面试任意一项不及格不予录取。学院招生工作小组根据复试结果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批准后,在学院网站主页上公示 10 个工作日。
六、违规处理
在博士生招生考核中有任何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学校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信息公开与监督机制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济学院将通过学院网站(/tzgg2/index.htm)公布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说明、考核程序、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异议,报名者可以向本院博士生招生工作小组提出申诉;若仍有争议,可向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
八、其他事项
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奖助学金、学生住宿等其他事项按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本院只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申请材料提交后,报考类别不能修改,请考生谨慎填写;非定向博士研究生,须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若上级部门在2021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学院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告。
招生说明的内容均由经济学院负责解释。
九、招生咨询
经济学院网址:
咨询电话:(010)62755817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
2020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