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30日,北京大学经济学院“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专业第五届博士生论坛在经济学院储吉旺报告厅举办。“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专业共有8位博士生在本次论坛中作学术报告。本文梳理了他们的主要观点(下篇),与读者分享。
2021级博士生孔祥瑜:中间投入品创新集聚对企业创新行为的影响
在现代经济中,国民经济循环的主要表现为产业链循环。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增强中国产业发展技术创新能力是当下产业发展的重点。“十四五”规划提出,要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其中依靠产业链部署创新链,提高产业的创新能力与地位,是当下推动产业链与创新链深度融合的重要举措。文章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借鉴产业集聚区位熵测度方法构建城市区域内产业创新集聚指标,并尝试构建中间投入品创新集聚指标,探究城市区域内中间投入品创新集聚对企业创新行为的影响,并使用固定效应回归和工具变量回归方法对2005-2010年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和专利数据库的相关数据进行实证检验,实证结果显示中间投入品创新投入集聚促进当期企业研发投入,并通过这一机制促进下一期企业新产品产出,中间投入品创新成果集聚降低企业研发投入,但是通过增加企业中间品投入促进当期企业新产品产出。按照经济带进行区域异质性分析,发现东部沿海地区的中间投入品创新集聚能够显著影响企业的创新行为,而中部内陆地区和西部边远地区的中间投入品创新集聚或对企业创新产生不同影响,或不能显著影响企业的创新行为,表明东部沿海地区在区域内已经形成了多产业创新集聚,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创新的发展格局,而中部内陆地区和西部沿海地区在区域内还没有形成各行业企业集成创新的发展格局。文章提出政策建议如下:第一,构建区域内关联产业集聚区,以协同共生的区域创新体系为支撑,加强创新在产业链供应链各个节点的垂直溢出,助推关键技术节点实现突破,提高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第二,各省份应围绕主导产业加快建设区域产业链供应链,充分发挥区域内制造业创新领军人物对上下游创新的影响能力。构建创新要素、资源与产业链供应链关键技术节点的交互映射关系,促进主导产业与上下游产业在区域内的创新互助发展。第三,我国的产业协同创新存在明显的区域异质性,中部西部地区尚未形成高效的产业协同创新格局,因此应促进产业转移协作,并尝试构建多区域产业链关联,进一步加大中西部地区具备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地区的产业转移承接力度,激发中西部地区创新活力。
各位评审专家对论文成果进行了肯定,同时提出了以下几点修改建议:文章需要进一步补充企业中间投入品创新集聚、企业创新集聚和企业集聚的共同讨论,比较新指标和其他指标的趋势和差异,更加明确不同指标之间的区别;同时,在指标计算中,需要对专利是否适合刻画中间投入品创新成果集聚指标这一问题更加深入思考,并且可以尝试使用区域投入产出表更好地体现区域投入产出关联;在实证分析中,需要对模型的含义进行明确的解释,并充分考虑固定效应是否全面;最后,要更加注意行文的规范性,注重文章细节。
2021级博士生赵冠男:移动支付对农户消费的影响
文章建立多期双重差分模型,研究移动支付对农户消费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首先,在控制户主特征、家庭特征、地区特征以及个体和年份固定效应之后,移动支付的使用显著提高了农户的消费水平:移动支付的使用农户相比非使用农户的人均消费增加了8.43%,生存型消费支出增加了 7.62%,而对发展型消费的促进作用则更明显,相较于非使用者显著增加了 9.76%。总的来说,移动支付的使用不仅对农户消费水平的提高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而且对农户追求更高的消费质量,促进消费升级具有一定的影响。其次,文章分析了移动支付对农户消费的动态影响。在移动支付使用2年内,移动支付对家庭消费水平和两种消费的影响显著。在2年之后,移动支付对消费水平和发展型消费的影响开始不显著,而对于生存型消费的影响依旧明显。在进一步的分析中发现,移动支付的使用对男性户主家庭的消费提高作用略高于女性户主家庭,其中女性户主家庭消费的增加主要是来源于发展型消费的增加,女性户主家庭发展型消费多增加9.66%,对生存型消费没有影响。男性户主家庭的生存型消费多增加 10.18%,发展型消费多增加 9.6%。对高学历户主的家庭,移动支付的使用使得消费相对于非使用者消费增加7.23%,而对低学历户主群体影响更大,约为 9.16%。这表明,农户使用移动支付并没有学历门槛,移动支付方式简单易于操作,对低学历群体的影响更大。对高收入群体来讲,移动支付使得农户人均消费相对于控制组增 7.72%,就生存型消费而言,使用者和未使用者的消费变化没有显著差异,对于发展型消费来说,使用者相对于未使用者的消费变化多11.45%。移动支付分别对高收入群体的发展型消费和低收入群体的生存型消费的影响更大。另外,本文还对具体的消费类型进行了细分,结果显示,移动支付对食品消费,家庭设备及日用品支出以及其他消费支出作用更明显。
评审专家在对论文成果表达了肯定之后,对论文提出了以下几点改进建议:首先,在PPT分享环节中,模型显示比较清楚明了,但是在论文撰写时还需要进一步润色和修改;其次,文章的内生性问题还需进一步解决。移动支付的使用具有较强的内生性问题,可以考虑寻找合适的工具变量进行解决;再次,文章的解释变量难以消除其他因素对结果变量的影响;最后,可以结合农村地区出台的相关政策作进一步的分析和处理。
2021级博士生王志强:Trade Liberalization and Expansion of Insurance Business in China
自20世纪以来,中国的保险业务经历了快速增长:2000-2010年,年保费收入增长率为25.19%。包括教育水平、实际收入、社会结构和文化的变化在内的许多因素,都会影响保费收入。然而,绝大多数的文献都忽略了同时代的出口繁荣对保险业表现的作用。本文研究了2001年至2010年期间中国的出口扩张如何影响中国不同地市的保费收入。本论文使用Bartik IV 衡量每个城市对积极出口冲击的暴露。由于各城市在制造业中所占份额的不同,以及它们在不同制造业中的专业化程度不同,因此它们对出口冲击的暴露程度也不同。利用保费收入和出口扩张风险的变化,本文能够首次详细说明中国出口扩张在保险业务方面的影响。
本文发现中国的出口扩张促进了保费收入的增长。根据2SLS估计,每工人出口每增加1000美元,就会使每工人保费收入增加25.8美元,考虑到样本中的平均每工人保费收入是101美元,这个数字相当大。此外,本文发现,根据城市特征或保险类型,保险对积极出口冲击的反应有很大的异质性。本文预估出口扩张对那些专门从事制造业生产、大学毕业生比例较大或流动人口比例较小的地区以及那些初始保费较高的地区的影响较大。关于保险业务的类型,本文发现出口扩张对人寿保险有更明显的影响。
快速的出口增长将促进保险业的扩张,因为出口扩张意味着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更高的工资。在出口扩张较为积极的城市,农民工的流出量减少,流入量增加。作为一个替代渠道,出口扩张可能通过降低通信成本和提高工人的教育程度来诱导保险,这与关于贸易导致技术溢出的文献相一致。本文采用转移份额的工具变量(IV)方法来确定出口扩张对保费收入的因果效应。研究方法的有效性依赖于外国需求冲击的构建,这种冲击反映了中国企业出口目的地的总体状况,但独立于中国企业的出口决策。具体来说,本文使用一个工具变量,从关税预测的出口中衡量产品层面的出口,以每个城市的初始出口结构为权重。为了证实主要结果,本文进行了近期转移份额文献所建议的各种稳健性检验。
研究没有发现保费收入以及其他经济或人口指标事先的不同趋势的证据,估计值对排除大省、有影响的观察值是稳健的。这些结果表明,本研究结果不是由产业专业化的初始模式或其他地方冲击所驱动的。
评委老师对文章扎实的实证工作和选题表达了肯定,指出文章的实证较为完善,研究的问题具有一定的吸引力。同时,评委老师提出了建议:在变量构建方面需要对核心变量做平减以排除价格效应;在机制分析方面,目前的机制主要集中在收入效应,需要考虑更多的机制;在识别策略方面,应给出更细致的排他性证据;应进一步阐述本文的贡献。
2019级博士生刘睿媛:绿色金融与企业绩效——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政策的微观效应评估
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被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与力争实现“2030碳达峰、2060碳中和”目标的双重背景下,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与效率,成为当前阶段的重要任务。绿色经济的发展离不开金融体系的支持,然而,传统金融单纯追求营利的发展理念,无法满足绿色产业发展的资金需求,在此背景下,绿色金融应运而生,成为推动我国绿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工具。近年来,我国绿色金融发展已进入体系化建设阶段,2017年6月国务院决定在全国五省八地设立国家级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推动绿色金融体系建设的区域探索与创新实践。在绿色金融政策的实施过程中,企业作为经济活动的微观主体,既是政策的直接影响者,也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减排降污目标的关键所在。因此,本文基于2013-2019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数据,运用双重差分法,考察了绿色金融试验区政策对地区微观企业发展与绩效表现的影响效果;更具体地,针对当前高质量发展的效率目标,评估了政策实施对微观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作用,并结合政策对重污染企业与绿色企业的不同目标和差异化举措,探讨了政策效果在不同类型企业间的差异性效果,并对其具体作用机制进行分析。研究结果发现,绿色金融试验区政策对试验地区企业的整体发展具有显著的抑制作用,明显降低了地区重污染企业的全要素生产率水平,但对绿色企业则带来了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发挥了政策激励的效果。机制分析发现,政策主要通过影响企业融资约束、资金配置与技术创新水平,进而影响企业的经济绩效表现。异质性分析表明,政策对重污染企业的惩罚效应在国有、大规模企业中更为显著,对绿色企业的激励效应则主要表现在非国有和小规模企业中。另外,与西部地区相比,政策在东部和中部地区效果更为显著,但政策的绿色促进作用仅在东部地区得到实现。以上研究对于我国制定合理的绿色金融政策、确定绿色金融未来的发展方向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在汇报过程中,评审老师就本文关于绿色企业与重污染企业的样本划分方法进行了提问,并对模型构建中固定效应的选取和平行趋势检验的展示方法提出了改进意见。在机制分析部分,老师们就资金配置机制的可能解释展开了讨论,为本文后续的改进与完善提出了宝贵的建议。
供稿单位:资源、环境与产业经济学系
供稿人:孔祥瑜、赵冠男、王志强、刘睿媛
美编:初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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